致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筑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受汝城文体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汝城县数字娱乐VR体验项目一期实施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内容变更如下: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至少有*名经济类评标专家)”变更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的,至少有*名经济类评标专家)”。
二、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评分标准产品业绩“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单项合同额不少于***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包含VR/XR相关设备或XR/VR相关数字内容制作项目),每提供*个计*分,计满**分为止”变更为“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单项合同额不少于***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包含VR/XR相关设备或XR/VR相关数字内容制作项目),每提供*个计**分,计满**分为止”。
三、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评分标准技术力量“*、投标人或其产品生产企业具有高新技术企业的计**分,没有不计分。
*、投标人或其产品生产企业具有虚拟现实领域相关产品发明专利证书的,由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横向比较,专利数排名第一的计**分,第二名的计**分,第三名的计**分,第四名及以后的计**分,没有不计分。
*、投标人拟配备的软件项目工程师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VR高级开发工程师证书的,每个计*.*分,最高计**分,没有不计分。”变更为“*、投标人或其产品生产企业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计**分,没有不计分。
*、投标人拟配备的软件项目工程师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VR高级开发工程师证书的,每个计**分,最高计**分,没有不计分。”。
本公告的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说明、解释或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出入的地方,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监督机构: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招 标 人:汝城文体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汝城县九龙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九楼;
联 系 人:钟常玲;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筑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卢阳镇东溪村山头二组;
联 系 人:何润峰、郭诗红、朱晨;
电 话:***********。
文档附件: |
汝城县数字娱乐VR体验项目一期变更公告(*)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