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号地块国有土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耿马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以挂牌方式出让耿马县****-***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耿马县****-***号地块;宗地面积:*****㎡(***.***亩);宗地坐落:临沧边合区孟定园区一单元内;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年;容积率:*.*<容积率≤*.*,建筑系数:**%≤建筑系数≤**%,绿地率:绿地率≤**%,建筑高度:≤**米;投资强度≥***万元/亩;建筑退让用地边界:南侧退让用地边界≥*米。具体以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意见为准。挂牌起始价:****万元;竞价阶梯:**万元/次或**万元的整倍数;竞买保证金:****万元。该宗地按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准入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亩均税收≥*.**万元/亩,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万元/吨,单位排放标准需符合《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进出口加工园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的相关要求,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为准。
二、获取挂牌文件及提交书面申请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资格 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本次出让仅接受单独申请。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三)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及递交书面申请地点
*.凭CA锁获取挂牌文件时间: ****年*月**日上午*:**至****年*月*日上午**:**。
*.凭CA锁递交书面申请时间: ****年*月**日上午*:**至****年*月*日是上午**:**。
*.递交书面申请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出让标的相关问题咨询:
联系单位: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耿马自治县公园路**号
耿马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耿马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
联 系 人:严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耿马自治县公园路延伸段**号
(四)递交书面申请时提供的资料(注:原件扫描后,按要求在系统上提交)
*.公民申请的,应提供的资料:
(*)申请书;
(*)申请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证明;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人申请的,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书;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户除外)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书;
(*)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书;
(*)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
(五)竞买保证金
*. 耿马县****-***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大写:壹仟贰佰叁拾叁万元整)。
*.竞买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限: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为支付,自然人申请竞买的,保证金必须从竞买申请人本人账户转入指定账户,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竞买的,保证金必须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以资金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以后转入的保证金无效,同时注明竞买地块编号。
*.竞买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耿马支行
账 号:********************(交纳竞买保证金时必须注明宗地编号)
联系电话:****-*******
(注:请竞买人提前完善好竞买及保证金缴纳等相关工作,避免无法按时完成竞买及竞买资格确认工作)
(六)确认竞买人资格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和耿马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在****年*月*日下午**:**分前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确认,请竞买人实时查看竞买资格,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须按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参与竞拍。
(七)挂牌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年*月*日上午*:**至****年*月**日下午**:**
*.竞价时间:****年*月**日下午**:**
*.挂牌、竞价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八)获取资料及数字CA证书办理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买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拍卖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style="letter-spacing: 0;">)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工,联系电话:****-*******。
备注:如果投标企业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竞买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style="letter-spacing: 0;">)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再进行网上递交竞买申请。
*.各竞买人进行网上递交书面申请前,应当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界面:下载最新的“驱动程序安装包”,并正确安装该驱动程序,以保证CA证书能正常登录。
三、挂牌出让规则及有关事项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和价高者得的原则,请竞买人务必咨询了解网上竞价的相关流程和规则,一旦竞价,即具备法律效力。
(二)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递交竞买申请。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低于起始价或者均不符合其它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四)挂牌成交的地块,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方签订出让合同,出让金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竞买人对自己竞买标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审核通过后即接受挂牌规则,必须遵守交易规则,并承诺公平诚信参与竞价,成交后履行买受人义务,如成交确认后买受人不具备付款能力或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的,取消买受人资格,同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列入信用不良记录名单。
(六)挂牌成交后,竞买人自取得该宗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个月内需实现开工建设并将动工申报材料提交至耿马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申报动工,一年期满后未动工,将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号)收取闲置费,两年后未动工,构成闲置的,将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号)开展闲置土地处置。
(七)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出让金,剩余土地出让金按照出让合同规定时间内必须付清,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根据《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工作方案》(耿政办发〔****〕*号)的精神要求,耿马县****-***号地块拟按“标准地”进行供应,该宗地竞得人需履行“双合同”制,在与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并按《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相关控制指标要求建设、验收、投产。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耿马自治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