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漯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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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 | |||||||||||||||||||||
*、项目名称:河南省漯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大气污染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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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质量要求:合格产品; *.*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注: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 |||||||||||||||||||||
*.售价:*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dsj.luohe.gov.cn/bidweb/),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次代理服务费。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省漯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
地址:漯河市嵩山路与淮河路交叉口西北角 | |||||||||||||||||||||
联系人:杨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联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号商鼎大厦 | |||||||||||||||||||||
联系人:郭女士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