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已由龙发改发〔****〕***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大庆府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庆市城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大庆市龙凤区。
*.建设规模:对龙凤区祥阁花园、学府花园、沿湖城小区等**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强制标准。项目所在地电梯主管部门及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监督检验报告作为验收合格的必备条件。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工期(天)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单部电梯控制价 |
及招标要求 ***** ***** **** |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大庆府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萨尔图区经二街三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5645988618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市城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中科创业园A座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0459-8971033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该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大庆市龙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459-6059116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