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办学场所租赁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 | ||
行政区域 | 乐山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肖良西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北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北路***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中共乐山市委党校
项目名称:办学场所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办学场所租赁项目、 *项、 预算金额 **,***,***.**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关于印发市县级党校基础设施建设规费(试行)的通知》(川组训(****)**)号)文件精神,市县级党校基础设施条件达到“六有”即:有独立校园、教学场所、学员宿舍、学员食堂、图书馆、运动场所。 市委党校现有校区规模较小,教学空间不足,使用功能受限等问题无法满足现有教学要求。因此,为解决市委党校办学基础设施不足的问题,市委党校向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出《关于解决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办学基础设施不足问题的报告》《关于征求意见建设的函》的报告,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经研究,作出如下回复意见“(一)经核查,市本级现有闲置办公用房存量不足,无法通过统筹调剂方式解决你单位办学基础设施不足问题。(二)我局对你单位提出的解决方案无不同意见。” 同时,报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市委党校拟租赁一处场所解决办学基础设施不足的问题。
名称: 乐山苏新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青江路北段***号
****年**月**日至****年**月**日
无
联系人: 肖良西
联系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北路***号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汪霞
联系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号乐山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
(已瘦身)单一来源论证.pdf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