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望龙门小学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第二次)已由重庆市渝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中发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渝中区望龙门小学校,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市渝中区望龙门小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重庆市渝中区西三街**号。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外立面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外立面排危改造、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等。
*.* R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万元
*.* 招标范围:具体包括外立面工程、消防安装工程,消防排查、设备及水电安装(含排查)、土建以及漏水整治等,按国家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 工期要求:***日历天,其中消防工程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工期内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外立面工程在行课期间不得进行施工,行课时间为非节假日的每天*:**-**:**,工期内不得影响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及确保校园师生安全。
缺陷责任期要求:** 个月
*.* 标段划分(如有):/
*.* 其他:整个工期内严格履行应尽安全义务,中标人应确保工期内校园安全,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定期(或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安全。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渝中区望龙门小学校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罗老师 |
联系人: | 吴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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