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府办〔****〕**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低空运输经济发展应用保障服务。
(二)预算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万元(¥***,***.**,含税等费用)。
二、项目服务需求
(一)交通运输部门在低空经济发展中职责定位研究。全面梳理研究交通运输部门在低空经济发展中的实践经验,加强与省低空专班、省发改委、民航中南局等相关部门的调研与对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理顺工作机制。
(二)低空经济视角下交通运输发展思路研究。结合低空经济视角下交通运输发展所面临形势及需求,研究提出交通运输引领和支撑低空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
(三)低空经济视角下交通运输重点任务研究。围绕健全低空交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低空基础设施空地协同、提升低空交通服务水平、拓展低空交通场景应用等重点任务,立足交通行业需求和资源禀赋,充分挖掘交通行业低空经济特色场景,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部门在低空经济发展战略中的核心职责与工作重点。
(四)低空经济视角下交通运输发展关键举措研究。结合广东省交通发展现状,积极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重大改革举措,推动低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保密要求
在本项目实施中,供应商所接触到的采购人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或其他信息以及为采购人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供应商均负有为采购人保密的责任。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二)进度要求
从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年**月。
(三)成果要求
《广东省低空运输经济发展应用保障专项研究报告》纸质报告*份,电子材料*份。
(四)团队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稳定的项目团队、内部组织管理方式及管理机构、协调机制、技术基础,支撑保障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
四、资质要求
服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证明。
(六)允许联合体参与承接。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方式
服务供应商需将报价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进行密封,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投递。未按指定地址投递、逾期送达的投报价材料不予接收。
接收地址: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号****室)。
接收联系人:余先生,电话:***-********。
六、报价截止时间
****年*月*日下午**:**。采用邮寄方式的材料送达时间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材料送达时间以接收联系人的签收时间为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附件:报价方案评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