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要求:*.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规程、定额和合同的要求;*.勘察设计所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可靠,并符合系统运行安全的要求;*.勘察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要求,并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深圳市规划局实施办法》等现行行业管理规范的要求。具体技术要求不限于以上内容。商务需求:*.勘察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安排资深技术人员参加本工程的咨询、设计、勘察,并提供各项工作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如无充分理由主要项目部人员不得中途更换,确需更换的须以书面形式征得发包人同意。设计人项目部组成人员结构应合理、稳定,主要技术骨干工作能力应足以胜任设计工作。*.由于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时,设计人向发包人支付赔偿方式为:赔偿发包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