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荆安圩下机站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宿松县荆安圩下机站工程(项目编号:H*GC**A**G***)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招标公告*.*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改为:(*) 资质等级: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改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不一致时以此答疑澄清公为准。此文件作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给各位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宿松县荆安圩下机站工程建设管理处
代理机构:安徽中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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