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大柳河等*座一般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标会议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厅(开标地点)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信阳市浉河区大柳河等*座一般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招标编号:TLZB-G-****-***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组成:梁娟 王德铭 可友国 马秋红 张汝珍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三)施工Ⅲ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经理:杨朝霞
建造师注册号:豫************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金石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经理:石文明
建造师注册号:豫************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水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经理:杨柳
建造师注册号:豫************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月**日至*月*日(不少于*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部门:信阳市浉河区水利局
电话:****-*******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政府院内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玉凤路与郑汴路交叉口向南***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