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仁化县长江镇河田水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施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和评标全过程及结果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的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予以受理,并暂停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经对异议问题核查,现异议事项已处理,异议流程已完毕,根据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正式恢复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盖章):仁化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西大京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