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SJQJY[****]***号
项目名称:甘肃省酒泉监狱民警职工餐厅蔬菜水果、肉类、米面油、副食杂支等物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甘肃省酒泉监狱民警职工餐厅蔬菜水果、肉类、米面油、副食杂支等物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A包:蔬菜水果供应,*家,最终以实际用量结算;
B包:牛肉、羊肉、鸡肉供应(鲜肉),*家,最终以实际用量结算;
C包:大肉(鲜肉)、水产其他肉类供应,*家,最终以实际用量结算;
D包:调料、副食、杂支供应,*家,最终以实际用量结算;
E包:面粉(特一粉及牛肉面专用粉)、大米(当年新米,品质不低于东北或宁夏大米)、食用油(菜籽油、胡麻油等)供应,*家,最终以实际用量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的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投标人须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截至开标日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的声明函。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和中****网查询的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