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通过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阳金路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VIP可见)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阳越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VIP可见)
*.行业主管部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