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秀山县洪安镇刘家董片区人居改善项目已由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项目代码****-******-**-**-******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秀山县西街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秀山县西街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 秀山县洪安镇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万元
*.* 招标范围: 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秀山县洪安镇刘家董片区人居改善项目-香樟书林接待中心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结算(含:配合审计工作)至缺陷责任期满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对该项目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 监理服务期要求: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个月,缺陷责任期**个月 。
*.* 标段划分: /
*.* 其他: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R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R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秀山县西街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石豪亮 |
联系人: | 张游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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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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