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大楼修缮改造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晋安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远洋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旗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南江滨西大道**号港头商务中心*#楼**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QSZB[CS]*******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办案大楼修缮改造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商务部分评分*、满意度评价****年以来,供应商承担过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份采购人评价为“满意”或“良好”等同类服务评价的得*.*分,满分*分。须提供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报告及采购人盖章确认的满意度评价表。否则不得分。(同一采购人单位的评价按*份计算)
更正为:****年以来,供应商承担过修缮改造工程类项目(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份采购人评价为“满意”或“良好”等同类服务评价的得*.*分,满分*分。须提供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报告及采购人盖章确认的满意度评价表。否则不得分。(同一采购人单位的评价按*份计算)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无
名称: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远洋路**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旗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南江滨西大道**号港头商务中心*#楼**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薇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