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车辆、除雪防滑设备维修、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富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的委托,对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车辆、除雪防滑设备维修、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具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车辆、除雪防滑设备维修、维护项目
*、项目服务地点: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葫芦岛分公司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不允许兼投)。
第一标段:葫芦岛市连山区境内车辆、除雪防滑设备维修、维护;
第二标段:兴城市境内车辆、除雪防滑设备维修、维护。
*、项目预算:第一标段**万元,最高限价**万元;第二标段**万元,最高限价**万元。
*、资金来源:上级拔款。
*、服务期限:维修合同签订后一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依法成立并在工商注册登记的汽车维修企业;
*、具备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资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在本项目投标;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或者经营亏损状态;
*、近三年内没有不良信誉记录。
*、开标时,投标单位须具备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内有效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
报名材料审查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辽宁富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高新园区创客大厦***室)。
招标文件售价:***元/标段,售后不退。
报名说明:请报名投标人在工作时间内(早八晚五休息日除外)携带公告“二、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最近*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注: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投标人报名并提供齐全的材料时间超出上述要求的截止时间,恕不受理。
四、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开标室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葫芦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日。
地 址:葫芦岛市连山区官沟村
联 系 人:刘玉石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富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高新园区创客大厦***室
联系人:王蕊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