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邯郸市级绿色工厂评价报告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河北省 | 邯郸市
发布时间:01月18日
项目编号:JZEG-FF-25-G1-F-000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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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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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邯郸市级绿色工厂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 JZEG-FF-**-G*-F-******* 采购经理 李国亮 - ***********
报名截止时间 ****-**-** **:** 报价截止时间 ****-**-**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 生产厂家(品牌)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期 备注
C** 河北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邯郸市级绿色工厂评价报告 市级绿色工厂评价报告 * 中标方签订合同后**日内完成评价报告

项目要求:

*.保证金金额: *元

*.商务条款: 四、报价方式 按招标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定,考虑各种风险,自主报价。 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费用,包含税费、服务费用、加班加点、交通费、资料收集、报告编制、专家评审费、验收费等工作所发生的相关所有费用。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通过邯郸市工信局评审后付款。

*.技术条款: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月。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所属的县、市、省、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时间要求提交评价报告,成功申请邯郸市级绿色工厂及完成后期服务指导;*.服务工作内容: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关于组织推荐****年市级绿色工厂名单的通知》等标准依据,委托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机构依据招标人的基本情况、发展现状、产品和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在绿色发展方面开展的重点工作及取得的成绩,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及河北省关于开展绿色制造名单推进工作的相关要求,组织专家队伍对招标人进行现场评价,搜集资料,根据国家的相关标准形成评价报告,并于*月*日前将评价报告递交至峰峰矿区政府和峰峰集团公司,*月**日前递交至邯郸市工信局,且通过邯郸市工信局的“绿色工厂”评审、认定。 *.质量目标: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且满足招标人需求,最终目标是完成评价报告、评审、评选、认定; *.工作进度:中标方签订合同后**日内完成评价报告;项目质量要求:符合行业标准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报告编制、专家评审费、验收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 *元

*.报名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备技术服务的经营范围。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两年(自开标之日起倒算)至少具有*项为不同企业申请省级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服务并通过成功的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省工信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网站公开的信息和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持有绿色工厂第三方评价资质,并符合国家工信部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的相关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管理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截屏)。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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