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戒指等贵重物品处置

招标公告 浙江省 | 宁波市
发布时间:01月02日
项目编号:NB2024DF10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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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戒指等贵重物品处置 围观数: 报名竞买

转让底价: ¥ **.****** 万元 项目来源: 宁波产权交易中心

  • 项目编号:NB****DF******
  • 保证金: 元
  • 支付方式:
  • 挂牌时间:****-**-** 至 ****-**-**
  • 企业性质: 国资
  • 转让方: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宁波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 交易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包老师/***********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 ! 如有意向,请点击此处 报名竞买
    其它资产基本信息
    标的状态
    其他情况说明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公告期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确认竞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图片存在色差,仅供参考。标的物交付以实物为准,转让方和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真伪、质量、瑕疵等担保责任,不提供标的物的技术资料和售后服务,也不保证标的物可以重新使用,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竞买人提交报名的,视为对物品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简介等已经有充分、足够、完全的了解。在成交后对所拍卖物品的规格、品种、质地、种类等未达到理想的期望状态而反悔,对其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 *、报名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时。 *、标的物集中展示时间:****年*月**日上午**点(看样人须配合看样场地管理人员做好现场秩序工作,遵守标的资产存放地相关规章制度。看样地点:扬帆路***弄B*号楼*楼,看样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 *、网络竞价:将采用互联网多次网络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网络竞价网址为:宁波产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nbcqjy.org/。网络竞价时间为****年*月*日上午**:**。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受让。 *、手续办理及服务费收取:意向受让方在确认竞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企业单位带相关资料及公章,自然人带身份证)到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宁波市宁穿路****号行政服务中心*楼***办公室)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向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服务费按甬产权〔****〕*号文件收取。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确认竞买成交后*个工作日内汇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结算账户。 *、出让方在完成标的交割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税率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现场审核时间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浙江矿评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报告文号 浙矿资评报字(****)第****号
    标的评估值(万元) **.******
    账面净值(万元)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 元。
    交纳时间 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宁波银行湖东支行

    保证内容 (*)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处置方法 (*)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本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 根据出让方的要求,保证金可选择是否抵充成交款或服务费,如选择抵充,则保证金不再退还;如未抵充,保证金按原路返回。
    (*)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宁波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注册地(住所)
    法定代表人 林宏权
    注册资本(万元)
    经济类型 A*****
    企业类型 A*****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A
    经营规模 微型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请示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包老师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室
    交易机构网址 **********************
    意向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 是否需要原件 是否需要复印件 是否需要电子版 下载模板
    保证金转账凭证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还应提交的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营业执照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除以上材料外,自然人还应提交的材料
    身份证正面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身份证反面 不需要 不需要 需要
    【重要提示】

    一、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保证金缴纳仅接受网络报名人本人所持银行卡的汇款,不接受现金缴纳。一个受托人只能接受一家单位的委托,但受托人同标的(包括同期、同场竞价)也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报名和竞价。
    二、本次转让标的仅限车辆本身,不包括原车牌照。
    三、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完整性及品质。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状接收标的资产,并自行组织运输事宜。
    四、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要求退还保证金、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报名竞买视为同意:本转让标的产权交易产生的交易费用及办理后续事宜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缴清车辆或有违章罚款、证件补办、补办年检和保险、车辆变色、环保检测、车辆过户登记、经纪代理服务及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中被其他单位或部门收取的任何费用)和不能过户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六、买受人须将新的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及过户发票(发票金额须为竞价成交金额,行驶证上名字与买受人必须一致),提交至委托方,方可退取保证金。
    七、发票金额与成交金额不相符或行驶证上名字与买受人不一致的,我中心将不予退还保证金,保证金做违约金处理。
    八、非宁波户口竞买人因非宁波户口所造成的不能上牌后果及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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