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雪亮工程”第三期项目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江苏省 | 镇江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9月27日
项目编号:JSZC-321192-JSWX-G2024-0040
项目名称:镇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ldquo
联系方式
0511*********
联系人:蔡**
单位: 镇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招标人
1505*******
联系人:郭**
单位: 镇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JSWX-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雪亮工程”第三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政策功能”增加“*.*支持绿色发展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号)规定的包装需求标准。
*.*.* 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装修、修缮等项目,鼓励参考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号)规定的需求标准。
*.*.*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实施相关采购活动。”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更正为“**.* A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B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XX%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支持和鼓励中标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省财政厅已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平台可通过域名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镇江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单位地址:江苏省镇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港大道**号

联系人:蔡女士、郭先生

联系电话:蔡女士****-********、***********,郭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南徐大道**号商务A区C座**楼****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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