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县封过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项目
澄清补遗通知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禄劝县封过村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创建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遗,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请各潜在投标人遵照执行:
*.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计划开工日期:**** 年 ** 月 ** 日,计划完工日期:**** 年 ** 月 ** 日”与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计划工期“****年*月一****年**月,具体工期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前后时间不一致,现以: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计划工期“****年*月一****年**月,具体工期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该条为准,并以此进行投标文件编制。
本次澄清补遗对编制招标文件不造成实质性影响,其他事项不变,对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变,敬请谅解!
招标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汤郎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派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