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ZZC****-C*-*****-JCGX
二、项目名称:藤县新庆镇****-****年镇区清扫保洁及乡村生活垃圾清运社会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梧州市藤县新华美保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藤县新庆镇新庆街*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佰柒拾柒万贰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服务时间 |
* |
藤县新庆镇****-****年镇区清扫保洁及乡村生活垃圾清运社 |
藤县新庆镇****-****年镇区清扫保洁及乡村生活垃圾清运社 |
藤县新庆镇****-****年镇区清扫保洁及乡村生活垃圾清运社会服务*项。服务项目内容:*.负责承包镇区范围内路面的清扫、保洁。清扫保洁范围:*****.*㎡。 *.新庆村、均平村、中心村、夏荣村、庆旺村、思亥村、同敏村、高田村、龙山村、建新村、富荣村共***个收集点的生活垃圾清运。保持每次清运后垃圾桶无垃圾溢出。具体清运频率可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调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采用试运营方式,试运期三个月,转入正式运营,期限为三年(含试运期)。 |
五、评审专家名单:卢毅昌(采购人代表)、颜向梅、石北征(磋商小组组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按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正文部分第**.*款的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贰万玖仟壹佰柒拾陆元整(¥*****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藤县新庆镇人民政府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金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藤县新庆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庆镇新庆街***号
联系方式:陈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金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藤县挂榜路**号
联系方式:陈泽贤****-*******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泽贤
电 话:****-*******
*.监督部门
名 称:藤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电 话:****-*******
广西金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