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绍柯采[****]****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一体化立案登记协同监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 招标文件P**页, | *因本项目中涉及大量法院原有系统(审判模块)的延续性开发及对接,需由中标方协调原有系统开发商的研发人员进行处理,或派遣自由研发人员处理,需中标后七日内提供与省高院审判模块核心开发厂商的对接承诺函,保证所开发的功能能够与原有系统无缝衔接,完成招标需求要求的功能实现,协同原开发处理问题的所有费用由中标公司提供,甲方不再提供任何费用,不提供则为无效投标。 | *投标承诺:因本项目需基于核心业务案件中心审判模块、及相应文书涉及存放实体中心模块、因此需要进行数据对接、功能开发,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供上述模块原开发厂商所出具的功能对接承诺函,无法提供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系统对接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单位不再提供任何费用。 |
* | 招标文件P**页,商务技术分备注 | 计算得分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位;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以上的,由评审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 | 计算得分时,按其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位;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以上的,由评审委员会启动评分畸高、畸低行为认定程序。商务技术分低于**分的,视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 招标文件P*页,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李晨****-******** | 俞翔 ****-********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
质疑联系人:鲁琴芳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大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街***号金丰大厦*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小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李小燕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
地 址:绍兴市柯桥区育才路财税大楼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