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工务段 委托, 现就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工务段包西线下行K**+***-K**+***路堑边坡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鉴于本次工程项目体量较大,工期较紧,现场施工需大型机械,经研究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需同时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须具提供近三年铁路营业线路基设备整修工程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集团公司管内防洪工程中标有过未履约情形的投标单位禁止投标。
(*)投标单位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起至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