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更正公告(一)
澄清/答疑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 临桂区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23-05-31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3411001001
项目名称:桂林市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联系方式
0773********
联系人:钟*
单位: 桂林市残疾人联合会
招标人
0773********
联系人:卢*
单位: 广西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二、招标编号:E**********************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四、原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发布。

五、更正事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分包内容要求:本项目不允许主体工程和关键工序分包,但涉及承包人不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建资质或设备(系统)建造及安装、调试能力的工程,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可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专业承包单位设计或施工,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总承包签订的分包合同协议无效。(*)分包金额要求:签订分包合同另行约定,分包合同工程包含在总承包工程项目中,分包工程造价涵盖于总包造价中。

 

*、(*)分包内容要求:本项目不允许主体工程和关键工序分包,但涉及承包人不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建资质或设备(系统)建造及安装、调试能力的工程,经过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可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专业承包单位设计或施工,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总承包签订的分包合同协议无效。(*)分包金额要求:签订分包合同另行约定,分包合同工程包含在总承包工程项目中,分包工程造价涵盖于总包造价中。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依法具备相应的设计或施工资质。

*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设计标

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深化初步设计

*、设计标

方案设计完成后初步设计完成前:□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深化初步设计

六、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林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临桂区西城中路**号

   邮  编:******

   联系人:钟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七星路朝阳山庄**栋

   邮  编:******

   联系人:卢艳

   电  话:****-*******

*、监督部门: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联系电话:****-*******

                                                                                 

 

 

招标人:桂林市残疾人联合会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更正公告(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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