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盖洋镇盖洋溪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项目(盖洋至湖上段)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
致各投标人:
现对明溪县盖洋镇盖洋溪生态廊道可持续发展项目(盖洋至湖上段)的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补充通知:
一、相关内容如下:
*.本项目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修改为:人民币壹拾玖万肆仟元整(¥******元)。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按《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号文件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下(含****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项目施工工期修改为:***日历天。
*.图纸及控制价文件等已上传,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
二、本补充通知一作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一与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明溪县人民政府网(www.fjmx.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查阅。
招标人:明溪县盖洋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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