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简介、规划建设要求及公开出让地块起始价 地块 编号 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出让 面积 (平方米) 用地 性质 出让 年限 (年) 规划指标 起始价 (万元) 加价 幅度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马土让****-*号 经开区****-*号工业用地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示范园###路###路交叉口东南角 ********.** (约********亩) 工业 **年 R≥******** ≥百分之四十 百分之十≤绿地率≤百分之十五 ****(********万元/亩) ** **** 建设工期**个月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符合《###市自然****局〈关于印发###市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马自然资规【****】***号)以及《###市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示范文本)》要求。该宗地产业类型及主要指标如下所示:产业类型为其他玻璃制造;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亩均税收≥**万元/亩;本项目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准煤;环保要求应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其他相关投建经营要求详见《###市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马鞍山经开区(示范园区)常韦###路###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规划条件。*.该宗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不退还土地竞买保证金;已签合同,未按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经催缴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人承担法律责任。*.土地开发程度:(*)拆除宗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并清运建筑垃圾至自然地坪。(*)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土地按照现状标高交付,场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水塘、水系由竞得人按照规划设计要求保留或改造。(*)基础设施及配套(包括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出让地块范围内,如经文物部门确认,地下有文物埋藏,需依法进行考古勘探或发掘。*.土地交付:《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净地交付。交地条件:地块范围内建筑物拆至地表,土方、垃圾等由受让人自行按规定处置。出让范围内杆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与周边地下光缆的安全影响由受让人负责妥善处置。外部###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 动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建设,在开工建设之日起**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竞得人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且经出让人书面通知其在一定时间里纠正该违约行为但竞得人仍然不纠正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受让人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建设项目公示牌,公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设单位、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并在项目开发建设期间,及时向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书面申报项目动工开发、开发进度、竣工等情况,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出让方和项目载体单位可以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受让人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市范围内的土地购置活动。*.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未经经开区管委会批准同意,竞得人及其股东在竞得后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其他任何形式转让土地,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竞得人按约定付清全部出让金后,按规定向###市自然****局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缴纳土地契税等相关费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该宗地地上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应当符合皖政【****】**号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原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皖国土资【****】**号)规定。**.非生产性用地必须控制在百分之六以内。**.土地供应后,马鞍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管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相关指标。**.未经马鞍山经开区管委会申请,并按程序批准,不得对地块进行分割转让。拟建项目为标准化厂房项目,单体标准化厂房经马鞍山经开区管委会同意后可按规定转让。其余部分需自持,如需整体出让,经马鞍山经开区管委会同意后,按规定实施。二、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竞买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竞买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竞买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出让过程公正性的,均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失信惩戒或其他部门联合惩戒的,不得参与竞买。(竞买人须提供经工商部门盖章****公司章程以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