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此“*・**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当前中药材网络消费特点,发布消费提示如下:
一、科学认知中药材属性
功能区分:中药材≠中药饮片,不得替代药用。如需药用,应选购经炮制加工的合格中药饮片,并遵医嘱使用。
广告规范:中药材广告不得含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内容。
储存要求:注意避光防潮,按照标签或商家提示的温湿度条件保存。
质量认知:中药材属于初级农产品,存在个体差异,建议通过正规渠道采购。
二、审慎选择交易平台
建议通过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正规电商平台进行交易,重点核实店铺营业执照等资质文件。交易过程中应通过平台支付,避免使用个人转账或点击不明链接进行交易。
三、理性识别价格陷阱
对明显低于市场均价的中药材需提高警惕,此类商品可能存在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或伪品冒充正品等质量风险,建议通过多方比价、查看评价等方式综合判断。
四、规范留存维权证据
电子证据保全:对直播带货、短视频推广等场景,建议同步进行录屏取证,完整记录商品展示、宣传话术及交易页面信息。
凭证索要规范:主动要求商家出具电子发票或加盖公章的销售凭证,明确记载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及经营者信息。
维权路径指引:优先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平台投诉;仍未解决的可通过 *****、***** 热线或全国 ***** 平台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