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对****年春季补植补栽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基本情况
本项目在西湖公园园区内进行补植补栽,项目概算******.**元。
二、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包含有园林绿化等相关内容;
(三)投标人须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预算
投标人自行报价,最高限价******.**元。
四、项目要求
(一)本项目按照行业园林绿化技术相关操作规程及甲方有关要求进行施工及养护;
(二)按照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三)签订合同后**日历天内完成补植补栽。
五、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报价
项目名称 |
投标报价 |
备注 |
****年春季补植补栽项目 |
大写: 小写: |
(二)法人营业执照及投标条件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且在评标时提供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装订成册*份。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人应在****年*月**日**:**前将密封文件递交至许昌市公园管理处综合科,逾期不予接收。
八、询价会开始时间
****年*月**日**:**
九、询价会地点
许昌市公园管理处办公院内二楼大会议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