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NZFCG****-**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宁县司法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一、将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内容、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一条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的“第*项台式电脑的产品要求”中“不接受型号变更和升级”删除。 二、将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内容、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一条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的“第**项伸缩警棍的产品要求”中“榕科SSG-***-A-C”删除,“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号:公京检第******号”变更为“应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证书”。 三、原公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更正日期:****-**-**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进行采购文件下载。 *、【投标保证金】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应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即:****-**-** **:**:**到达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 *、【技术服务费的缴纳时间】请于****-**-** **:**:**前登录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 *、【投标截止时间】****-**-**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宁县司法局 地址: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