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达达通公共自行车一二三期整体运营服务修改通知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
一、经研究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项**.* 其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修改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以运营服务费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照《关于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闽招协[****]**号)标准的**%计取(含评审费)”。
注:
①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本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修改通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或不一致的,以本修改通知公布的内容为准。
③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招标人:漳州市达达通公共自行车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漳州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