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天涯区文化多馆合一项目(监理)
招标文件的补遗书**号
各投标人:
三亚市天涯区文化多馆合一项目(监理)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企业资信中。“(*)****年以来,投标人监理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过市级奖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或者协会颁发的各种奖项等)的每项得*分,最高*分。(*)****年以来,投标人监理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奖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或者协会颁发的各种奖项等)的每项得*分,最高*分。注:(*)获奖证书颁奖机构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依法成立且在国家民政部门注册的协会,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或由颁发机构出具的红头文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不符合或不满足的不得分。(*)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计分。”
变更为“(*)****年以来,投标人监理过的工程项目获得过市级奖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或者协会颁发的各种奖项等)的每项得*分,最高*分。(*)****年以来,投标人监理过的工程项目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奖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或者协会颁发的各种奖项等)的每项得*分,最高*分。注:(*)获奖证书颁奖机构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依法成立且在国家民政部门注册的协会,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或由颁发机构出具的红头文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不符合或不满足的不得分。(*)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计分。”。
现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在系统中发布,并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带来不便之处请谅解。
特此说明。
招标人:三亚市天涯区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