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韦飞宇基站用电的直接采购公示
公示编号:GLDCQFGS(****)*号
〔韦飞宇基站用电的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叠彩区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或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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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站市电租用 |
*套设备,*块电表 |
采购单价含**%的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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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二、直接采购原因
我公司在叠彩区新建路*号帝景华庭一期小区地下室建有电信室分设备*套,电表*块。该小区的变压器是小区物业负责的专用变压器,且小区内无其他供电电源可接(可接电源在旁边叠彩佳园小区楼道,拉线无路由),经与业委会韦飞宇协商后同意,不收场地租金,只收取基站设备用电电费(移动设备用电单价是*.*元/度),现拟签用电合同,基站设备用电单价从原合同*.*元/度降至按(供电局标准电价+**%电损)预估为*.**元/度(含税)按挂表实数进行支付。
经无线网络优化中心核实,资金来源于无线网络优化中心部门年度预算,综上考虑,建议按直接采购方式采用帝景华庭小区业委会(韦飞宇)的转供电。
用电协议签定时间从****年*月**日开始至 ****年*月**日止,预计月用电量大约***度,月电费大约***元。*年电费总费用为约****元。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韦飞宇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电话:***********
邮箱:***********@***.cn
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中路**号
邮编:******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