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马厂镇凡旗村村庄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马厂镇凡旗村村庄提升项目已由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马厂镇人民政府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单位: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马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帮扶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公告招标。
*、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马厂镇凡旗村村庄提升项目;
*.*项目地点:镇宁自治县马厂镇凡旗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实施凡旗村体育场地篮球场改造、村活动广场体育设施采购及安装、村庄受损路面维修等。
*.*计划工期:***个日历天;
*.*招标内容:招标工程量全部内容以及答疑纪要、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所示全部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劳务派遣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③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和声明函(格式自拟);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加投标。
注:☆*、开标时须提供(①-④项)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装入档案袋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开标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材料未一并递交的、提供的材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元含电子文件),(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楼**-*号)。
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不少于*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采取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在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元含电子文件),(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楼**-*号)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楼**-*号)。该项目采用纸质现场开评标。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异议与投诉及其他
联系人:张芹(电话****-********)。
其 他:本项目无图纸招标;
踏勘要求:招标单位不组织踏勘,参与投标单位自行踏勘,安全自负、费用自理。
*、投标保证金额及项目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元。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相关法定标准收取(*)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 之前。(*)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交纳,单位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按黔价房[****]**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开户银行及账号单位名称: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贵州镇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帐号: **********************。(*)结合安顺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试行企业承诺函的通知)本项目接受企业以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投标保证形式;(*)结合安顺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试行企业承诺函的通知)本项目接受企业以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作为投标保证形式;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马厂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马厂镇 |
地址: |
镇宁自治县金兰湾J栋**楼**-*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芹 |
联系人: |
王正雄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