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毒场所采购储物柜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 ||
项目名称: | 戒毒场所采购储物柜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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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包采磋〔****〕****号 | |
评审日期: | ****年**月**日 | |
公示日期: | ****年**月**日 | |
公示期限: | *个工作日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必须具有办公家具供货和安装能力的企业;(*)、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东河区 | |
采购人联系人: | 许国栋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民主大楼***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工行包头银河广场支行 | |
项目负责人: | 张俊丽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评审成员:刘杨、张旖梵、苏文涛 | ||
质疑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