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桐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名称:桐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年度交通事故施救及送检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年度交通事故施救及送检服务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行政强制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结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号)第**条及第**条第*款之规定,需对交警负责处理的交通事故类案件涉及的事故车辆施救及送检服务进行采购。本项目包括对本市范围内交通事故现场上车辆的施救、救援、清障和对事故车辆的送检服务,同时完成对事故车辆进场登记、出入库的管理等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包括全市范围内各类交通事故现场及案件相关的需要扣押的事故车辆拖移至指定停车场及后期送检等服务,同时根据现场交警指令做好相应其他施救服务。桐乡市交通事故施救中心为我市规模最大、具备全天侯道路施救、救援、清障等服务型企业,多年来,在协助交警事故现场勘查、抢救伤员、指挥交通等过程中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工作经验,多数工作人员已服务多年,且素质高、保密意识强。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桐乡市交通事故施救中心为我市唯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鉴于以上原因,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的相关规定,经专家组论证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