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监理标段
其它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 精河县
发布时间:04月07日
联系方式
1899*******
联系人:陈*
单位: 精河县水利管理处
招标人
1811*******
联系人:杨*
单位: 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二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监理标段
 
( E*******************)
 
一、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EPC项目 *.*.* 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一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承担过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任职。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现修改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人员,具有有效的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承担过与本工程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且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任职。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原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号 现变更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二期黄山街**号一品·九点阳光*B楼**层 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精河县水利管理处
地 址:精河县交通路*号
联 系 人:陈飞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号
联 系 人:杨勇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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