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佛山市巨美跳动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肖锰壕与被申请人佛山市巨美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佛禅劳人仲案字〔****〕**号)并于****年*月**日上午*时**分进行开庭审理,由于肖锰壕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庭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视为肖锰壕已撤回仲裁申请。因无法联系你公司,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张槎仲裁庭(张槎一路***号华南创谷科技园**座*楼)
联系人:卢书记员;联系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