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信访局会议室桌椅采购公告

预审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 包头市 | 青山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17-06-29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388号
预算金额:33.4666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17-07-07
投标截止时间:2017-07-07
开标时间:2017-07-21
项目名称:包头市青山区信访局会议室桌椅采购
联系方式
3616***
联系人:程*
招标人
0472********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信访局会议室桌椅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公〔****〕****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二)具有本项目经营资格,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有效)。(三)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厂商或经销商,若投标人为经销商还需提供货物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四)经检察机关查询并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函,包头本地供应商到公司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外地供应商到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五)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注:供应商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此次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不允许参加政府采购。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年**月**日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 **:**
工作时间 上午*:**~**:**   下午**:**~**:**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号市民大厅C座*楼***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
答疑会时间: ****年**月**日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信访局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号市民大厅C座*楼***室
采购人联系人: 程飞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号市民大厅C座*楼***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行政主管部门: 包头市青山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周帅峰 纪惠文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 货物 **.* 会议桌************
******* 货物 **.* 茶水柜
******* 货物 **.* 中班椅,常规
******* 货物 ***.* 会议椅,常规
******* 货物 **.* 小班椅
******* 货物 **.* 折叠椅,常规
******* 货物 *.* 记录桌,定制*******
******* 货物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信访局包头市青山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青山区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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