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争主体在参与竞价前需携带样品至邹家村委,经村委负责人确认产品合格后方能参与竞价;未经确认私自参与竞价并竞得者,报价无效,取消竞得资格;本项目再次交易时,未履约竞得人不得参加。二、质量和验收要求:供货商品需与提供样品一致,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由村民委员会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