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1303062401662301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道路硬化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河北省 | 秦皇岛市 | 抚宁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9月14日
项目编号:HB2024089010010015
中标金额:168.0962万元
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道路硬化项目
联系方式
0335********
联系人:未*
单位: 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0335********
联系人:王**
单位: 秦皇岛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HB****************

二、项目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道路硬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河北大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大郭街道大郭村后西路北一排**号***室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道路硬化项目
    施工范围:新建混凝土路等
    施工工期:**天(日历日)
    项目经理:孙凤全
    执业证书信息:冀************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丽萍、葛丽娜(采购人代表)、朱颖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计价格[****]****号》文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成交价在***万元以下部分,按*.*%收取;在***万元-***万元之间部分,按*.*%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 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采购人自政府来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合同签订后将电子版同时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心完成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秦皇岛市抚宁区抚宁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秦皇岛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抚宁区东大街鼎尊花苑***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宏伟
    ****-*******

十、附件

    详见采购办官网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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