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安局大广高速豫冀界公安检查站安检大棚改造提升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河南省 | 濮阳市
发布时间:03月01日
项目编号:濮财市直竞谈-2024-43
招标单位:濮阳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濮阳市公安局大广高速豫冀界公安检查站安检大棚改造提升项目
联系方式
0393********
联系人:王**
招标人
1513*******
联系人:王**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濮财市直竞谈-****-**
*、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市公安局大广高速豫冀界公安检查站安检大棚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E**********D*********** 名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濮阳市市辖区中原路与安凯路交叉口南***米电子商务产业园D区A*楼*层****号 ***,***.** 评审价格:******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濮阳市公安局大广高速豫冀界公安检查站安检大棚改造提升项目 **日历天 孙道锋 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宋宗峰、王治学、刘海江(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会(****)***号文)收费标准计取。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 《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濮阳市公安局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胜利中路**号
联系人:王健祥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东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迎春街朗悦公园茂*号馆B栋****室
联系人:王东方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东方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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