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通知书
浙江长兴众恒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你方于****年**月**日递交的 南杨村卫生服务站装修工程承包申请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人。
成交价: ******元。
计划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 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项目负责人: 耿燕。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长兴县吕山乡南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我方签订施工合同,在此之前按发包文件“承包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发包人: 长兴县吕山乡南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核备: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招投标中心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