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皇姑区明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采购更正公告

变更公告 辽宁省 | 沈阳市
发布时间:2024-10-09
项目编号:JH24-210105-00130
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明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采购
联系方式
024-********
联系人:孔**
招标人
024-********
联系人:未*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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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沈阳市皇姑区明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采购更正公告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明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明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皇姑区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孔德轩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明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皇姑区明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采购更正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撰写人: 赵冬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明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第三章采购需求调整,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自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进行报价解密后开始,已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现场(或远程)自行解密报价,报价解密规定时长为 ** 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成功完成报价解密,视为放弃投标。如因辽宁政府采购网网络原因或系统故障,将合理延长报价解密时间。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将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投标文件退还供应商,具体内容执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明廉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德轩
电  话:***-********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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