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项目(含保洁、物流及安保)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 技术要求”“(六)创收项目及其标准和要求”中:
(*)“自动售货机”的年基础收益标准更正为:******元/年(参与评审计分,投标暂按**组**台计算)。
(*)“轮椅租赁”的年基础收益标准更正为:*****元/年(参与评审计分,投标暂按**台*个布点计算)。
(*)“充电宝服务”的年基础收益标准更正为:*****元/年(参与评审计分,投标暂按**台单元计算)。
(*)“共享按摩椅”的年基础收益标准更正为:*****元/年(参与评审计分,投标暂按**台**个布点计算)。
*、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 技术要求”“六、绩效考核体系”第 * 点规定“社会保险更正为:承担员工的一切薪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给所有工作的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等)”。
*、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中与上述内容有冲突之处,以此为准。其他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李洋
电话:****-********
*、采购人
名称: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船山路**号
联系人:彭鹏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号招标大厦
联系人:李洋、鄢文杰、黄蒋年康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