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场区勘察
[招标公告]
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场区勘察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莱硕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长兴县和平镇横涧村龟盖,现需对场区范围进行勘察。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勘探打孔等工作内容,打孔为机械钻孔,孔深**-**米,共计布置勘探点约为**个,孔位布置详见钻孔平面位置示意图。项目预算约**万元。
工期:**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下午**:**-**:**)(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②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有关资料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兴县白溪大道***号)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本项目可采用电子邮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亦可),请事先联系代理机构,请有投标意向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资格要求的如上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获取公开招标文件资料+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公开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各投标单位邮箱。
未按规定成功获取文件的单位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已按要求获取了公开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代表根据投标单位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认定。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兴县锦绣路*号兴国商务楼*号楼**楼西侧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并在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莱硕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监 督:马先生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