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
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由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
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
程师职称,同时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由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
工程;
( *) 投 标 人 应 在 交 通 运 输 部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系 统
(********************************************************************)”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
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年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以交(竣)工验
收报告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且通过交(竣)工验收 *项 **公里及以上的叁
级或以上等级新、改建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全国公路建
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山西省公路水运市场管理平台”查询截图,如无平台
截图应提供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上
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例如工程名称、公路
等级、里程长度或者里程桩号、路面结构类型、交(竣)工时间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
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
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凡被交通运输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禁止进入公路市场的企业
且在处罚期内的施工企业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