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才发展集团食堂服务运营单位公开招标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我公司代理的“长春人才发展集团食堂服务运营单位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工作。该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于****年*月*日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评标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中标单位如下:
一、中标单位
*.项目名称:长春人才发展集团食堂服务运营单位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GMGITC-JL-******
*.中标单位:吉林省满和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人/天(早餐及午餐)
*.服务期:签订合同有效期为*年,合同根据考评结果一年一签。
*.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等相关标准执行。
二、评定中标结果的日期:****年*月*日
三、招标人:长春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号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号
联系人:王丽萍、吴思远
电话:****-********
以上预中标结果公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预中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并向其发中标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