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南大乡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其它公告 辽宁省 | 葫芦岛市 | 兴城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2-09-05
项目编号:JH22-211481-00006
预算金额:101.765179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2-09-15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22
开标时间:2022-09-22
项目名称:兴城市南大乡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联系方式
1517*******
联系人:未*
招标人
0429********
联系人:未*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兴城市南大乡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兴城市南大乡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兴城市南大乡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人居环境整治(其中包括新建公共厕所*座;水泥道路***.*米,宽*.*米;新建雨水集水井;铺设彩砖、路边石;砌垛墙、安防腐木栅栏;制作安装石质牌坊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新标准)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行政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投标人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进行报名,如未进行同步报名导致后期系统出现无法结果公示等问题,后果自负。

*、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开标会议时,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分钟止。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获取磋商文件时填写的《磋商文件获取申请函》,须按代理机构提供格式填写,其中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拟派本工程注册建造师相关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二级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报名回执。

本项目为电子标,供应商在线下载文件后须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上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ph*******@***.com),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致电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若未发送以上材料或逾期发送材料的,后果自负。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兴城市南大满族乡人民政府

址:兴城市南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葫芦岛市浦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号楼R门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com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

账户名称:葫芦岛市浦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 / ***********

葫芦岛市浦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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