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会议中心、报告厅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谈/磋商公告 北京市 | 海淀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2-02-15
项目编号:ZC-ACS22004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2-02-23
项目名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会议中心、报告厅家具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1821*******
联系人:未*
单位: 中共中央党校行政财务部
招标人
010-********
联系人:未*
单位: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会议中心、报告厅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会议中心、报告厅家具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用具/台、桌类/木制台、桌类

采购单位 中共中央党校行政财务部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zzcg.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年**月**日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中直机关采购中心开标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戴方玮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中共中央党校行政财务部
采购单位地址 海淀区大有庄***号中央党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号院甲*号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见:http://www.zzcg.gov.cn/contact.jhtml

 

项目概况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会议中心、报告厅家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互联网访问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zcg.gov.cn)登录电子化平台,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ACS*****

项目名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南校区会议中心、报告厅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为:***.**万元,超过预算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采购需求:各种会议桌、会议椅、讲台、主席台等**大类家具的设计、制作,各会议室、教室家具摆放场景设计等。本项目核心产品为会议椅、培训条桌*。不同供应商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完全一致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数量以及技术要求等未尽事宜详见技术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免费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节能强制采购产品:本项目采购不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受托为本项目整体采购项目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方式:通过互联网访问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zcg.gov.cn)登录电子化平台,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未通过上述网站下载采购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其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应当由联合体代表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截至此时间未完成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予以退回,此后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响应文件提交方式:供应商使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计算机通过互联网远程提交或到中新大厦(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一号院甲*号楼)一层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室提交。

五、开启

请务必携带数字认证证书进行现场解密并参加磋商。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新大厦(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号院甲*号楼)开标室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醒:

*.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磋商。中直机关集中采购电子化平台集成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数字证书系统,供应商须使用该公司发放的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签封、加密、提交、解密等相关事宜,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部分。申请办理数字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https://help.bjca.cn/zzcg-ccgp/index.html

*. 制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须在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zzcg.gov.cn)的资料下载栏目中,免费下载全流程电子化投标客户端,并使用该客户端制作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导出扩展名为.file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方式:

(*)互联网远程提交。采用该方式的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内, 登录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电子化平台,应用数字认证证书上传加密后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并提供上传成功的回执。

(*)采购中心现场提交。采用该方式的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内的每天*:**至 **:**,或磋商当天*:**至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携带数字认证证书和经过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到中新大厦一层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区,通过终端登录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网站电子化平台,应用数字认证证书上传加密后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并提供上传成功的回执。

除上述两种方式之外,不接受供应商以纸质文件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提交的响应文件。

请供应商根据自身互联网网速和稳定性等多种因素,尽量提前提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确保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成功。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中央党校行政财务部

地址:海淀区大有庄***号中央党校

联系方式:***********(项目咨询)

          ***-********(质疑受理)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风街*号院甲*号楼

联系方式:***-********(项目咨询)

          ***-********(质疑受理) 

***-********/**(技术支持)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方玮

联系方式:***-********

评审联系电话:***-********

九、其他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同时考虑到采购中心办公场地有限,对于在采购中心组织且供应商需现场参与的采购活动,原则上每家供应商只安排*名代表参与。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讲标等事项,可视情增加*人。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务必严格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我中心做好体温检测、健康宝和行程码核验、信息登记工作,并承诺近期未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封控、管控、防范区域,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发热病人等密切接触,本人及家人未有发热、乏力、干咳、呼吸急促困难等异常症状。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或其他不符合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谢绝进入采购中心。因谎报、瞒报本人及家人疫情信息造成后果的,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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