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荣昌区水毁修复项目(第二次) 已由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荣发改审[****]***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法人为 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 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荣昌区峰高街道、清流镇、荣隆镇、安富街道、观胜镇、清江镇、直升镇、双河街道、广顺街道、铜鼓镇、昌元街道、河包镇及吴家镇。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工程修复栏杆****米,修复石河堰*处,修复护坡*处,修复水库*座,修复水文测站*处,修复堤防*处,修复灌溉设施*处,修复塘坝**座,修复机电泵站**处。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万元。
*.* 招标范围:包括所提供的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为准。
*.* 工期要求:工期为 ***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 个月。
*.* 标段划分(如有): /
*.* 其他: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内容 ;
*.*.*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内容。
*.*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荣昌区弘禹水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张老师 |
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